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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口罩吗?有!收钱后他“火速”拉黑买家,检察官也“火速”……

绍兴检察 2021-04-28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后,口罩一跃成为了紧俏商品,医药用品店里的口罩纷纷售罄。一些不法分子也乘机动起了“歪”脑筋,打着销售口罩的名义实施诈骗。


2月15日,柯桥区检察院仅用24小时,快速审结了一起涉疫口罩销售诈骗案,对公安机关当日移送的柯桥区内首起涉疫口罩销售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并获法院判决支持。










案情回顾



“他说他有一百个口罩,可我转给他钱后,却被拉黑了。”


2020年2月3日,家住广西的李女士准备购买一批口罩,当她在网上查找相关信息时,她惊喜地发现,在某二手网站上有人正在出售口罩,“我看到网上有口罩的照片,还有在医疗机械厂门口的照片,我就相信了”。店家告诉李女士,自己不会操作购物网站系统,只会使用微信,于是李女士就根据他留下的联系方式,添加了对方的微信。通过微信聊天,李女士得知店家手上有一批100只数量的口罩,总共2300元,要先给钱再发货,求购心切的李女士,立即通过微信转账转了2300元,“他告诉我核对好数量后就马上发货,但到了晚上他就把我给拉黑了。”


上当受骗的不仅仅是李女士,2月11日,吴某某被柯桥警方抓获归案。


经查,2020年2月2日至7日,吴某某利用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群众对口罩需求迫切的心理,在二手网络交易平台发布相关口罩及医疗器械厂照片,虚构其拥有获取医用口罩的特殊渠道,并谎称自己不会操作网络交易平台,诱导多名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与其进行交易,其在收到相应货款后直接将各被害人拉黑。通过上述方式,吴某某共诈骗6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达6900余元。




获悉该案后,柯桥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指派资深员额检察官进行提前介入,在认真听取侦查人员的案情介绍和侦办进程后,针对当前因疫情防控需要,提出“灵活取证”建议,同时对案件下一步侦办方向及有关证据的收集固定等也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指导公安机关更好更快侦破案件。


2月15日,该案被移送至柯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立即按照该院涉疫刑事案件“24小时”审结机制,全面系统梳理在案证据材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及最高检《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通知》,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对非羁押人员采用移动客户端远程视频讯问的方式,对吴某某进行了讯问,整个讯问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鉴于被告人吴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经检察官思想教育后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退账退赔,承办检察官决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依法履行了有关程序。当日下午就将被告人吴某某依法向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并依法提出了相关量刑建议


2月16日,法院启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吴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从收案到提起公诉,这起案件的检察环节仅用时24小时,这真正做到了特殊时期涉疫案件“当日来、当日诉”。该案的快速办理及时打击了利用疫情进行违法获利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赢整个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检察保障。




来源:柯桥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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